济源市三项举措加强保障服务支持企业用工
疫情当前,能不能出实招,“实打实”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对各级政府部门“硬实力”的考验。
爱去济源网据悉,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示范区管委会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用工、加强保障服务方面,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统筹推动济源经济发展。为此,济源示范区专门印发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结合济源实际出台15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用工和加强保障服务等方面,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济源市三项举措加强保障服务支持企业用工。
(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于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造成不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由此造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迟缴纳以及因疫情停工造成欠费的,此后补缴欠费时,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征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财政金融局)
(三)缓交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企业复工后再恢复缴存。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购房提取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暂顺延3个月。暂时调整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的贷款条件,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补缴的,期间中断时间不影响相关职工贷款时连续缴存计算时间。(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